

步驟攪清楚,索償免差錯 — 為讀者重溫意外後需知(續上期)(09年5月)
上期談到車輛的兩大保險類別「全保」和「三保」,並討論一旦發生交通意外,購買「全保」的讀者及駕駛人士一些需注意的地方和步驟。讀者可參考「佳保通訊」第三十二期之《汽車保險放大鏡》。今期續談購買「三保」的讀者及駕駛人士應注意的地方。
和「全保」不同,「三保」是承保交通意外所引至的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的法律責任(並不包括自身車輛之損毀賠償)。
遇上交通意外後,司機須即時(或最遲24小時內)向警方報案,倘若意外中責任在於對方,則報案的同時應投訴對方司機的不當駕駛以保障閣下之利益。往警署錄取「口供」時,應帶同下列資料:—
(a) 司機的身份證及有效的駕駛執照;
(b) 有效的車輛保險單;
(c) 車輛之最新牌簿副本(底面共兩頁);
(d) 車輛的損毀圖片,包括損毀部份及車牌號碼(若意外發生後有拍下即時現場照片更佳);
(e) 向有關警員提供意外發生日期,時間、地點等;
錄取「口供」後,緊記向有關警員索取「口供」及草圖副本一份以作記錄。另外,若讀者打算將來向須負責任的一方追討損失,讀者可參考以下各點:—
(f) 在車輛未進行維修前,盡快找相熟公証行為損毀車輛作評估;
(g) 要求車房遞交報價單及相關文件,以便公証行為閣下撰寫公証報告;
(h) 車輛維修完成後取回維修單據;
值得注意的是,若意外中的責任並不清晰,或自身車輛及/或對方車輛有乘客受傷,讀者須考慮是否需同時向閣下的保險公司呈報以保障自己。若閣下決定呈報有關意外,其步驟如下:—
(i)聯絡閣下的保險公司,通常須於意外發生後十四天內(但不同的保險公司可能有所分別)。
(ii)並將有關之「口供」及草圖副本,連同填妥由保險公司提供的「汽車遇事報告書」一併遞交;
倘若意外中責任在於己方司機,司機除(如上所述)報案外,亦應盡早向自己的汽車保險公司呈報(以便日後由保險公司代為處理賠償),及切記不應在未得保險公司同意前向涉事對方承認責任,避免有可能違反保單條款。另外,到警署錄取「口供」所需文件和步驟與上述(a)—(e)相同。還有,保險公司還需司機簽署授權書,以便日後可代表閣下處理索償。
備註:上述討論只屬一般參考;但交通意外情況多變,意外責任誰屬也不一定能立即清楚確定,故如何可最恰當及彈性地處理,建議不妨請教專業人士之意見!
〈本文並非法律意見。如有疑問,請諮詢閣下的律師或專業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