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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3: A)如何可令中醫治療在香港更加普及化?(作者:中文大學中醫學系2年級生黃文軒) B)向「反國教聯盟」及「學民思潮」黃之鋒同學說一句多謝! C)“訴訟融資”,香港擔憂什麼?(一):法庭訴訟會因此而激增
(A) 如何可令中醫治療在香港更加普及化?
(作者:中文大學中醫學系2年級生,黃文軒)
編者按:為支持中文大學及中醫葯業在香港的發展,「佳保公証行」特設立「佳保公証行中醫學生獎學金」,捐贈予中文大學中醫學院成績優異的學生約4名,連續三年。得獎同學並需就下列題目任選其一撰寫文章一篇:
1) 我為何選擇入讀香港中文大學中醫學院?
2)淺談在香港應用「中西醫結合」之治療之空間/機會。
3)如何可令中醫治療在香港更加普及化?
4)中醫如何治療意外中的傷者?
5)跌打骨傷科的中醫治療 與 傳統的西醫骨科的治療 – 對比其各自之利弊。
6)試論中醫業在香港的發展前景。
7)其它得獎同學有興趣及涉及中醫之題目
以下本刊選錄其中一位得獎同學黃文軒的文章,以饗讀者。中醫葯業要在本港得到進一步普及,業界的努力、政府的支持及教育/培訓工作的提昇,三者缺一不可。政府過往已做了不少工作,期待往後政府能更進一步,加快推動中醫在香港的發展﹗)
近年來,全球不同的地方都開始發現有極具抗藥性的病菌出現,令抗生素的功用不斷下降。不少國家都開始發展自然療法,嘗試以抗生素以外的方法去治病。其實早在千年之前,中國的傳統醫術已經開始有一個成熟的系統,有效地防治疾病。這醫術曾一度因為西醫醫學的發展而遭受「不文明」,「經驗科學」,甚至「偽科學」的標籤。但在這個西方醫學亦束手無策的時代,中醫又再一次被大眾認識,甚至有國家宣稱中醫乃其國家的原產物,可見其價值又一次的得到肯定。可惜的是,在現今的香港社會,中醫的普及化程度雖比以前為高,但仍然不太足夠。
中醫在香港不夠普及的原因有幾個,其中之一為香港人對便利性的重視。在不少香港人的心中,中醫跟一個個又大又重的煎藥煲之間有着個等號。這對於時間就是金錢的香港人來說,無疑會大大削低了中醫對他們的吸引力。農本方沖劑的出現,正好打破了一般人對中藥很花時間的舊有概念。農本方中藥的體積小,一個小小的紙包已經含有一日的份量。服用的時候只需要用熱水把中藥藥粉溶解於水中,就可以飲用。這個方法比傳統煎藥方法節省了大
量時間,也越來越為香港人所接受。在流動性方面,醫院亦可以設立流動醫療車,在不同地區停泊,為行動不便的病人提供更近的治療地點,減少病人因為地區過遠而不肯求醫的問題。
令中醫不普及於香港的另一個因素,就是因為欠缺清晰的規管,令中醫師的素質參差。有不少人都覺得中醫是一門經驗科學,只要不斷的嘗試就會成功和有足夠的經驗。但實際上,中醫並非只憑經驗就可以完全理解其醫治的原理。古時亦有人因為只閱讀“和劑局方”** 而不去理解中醫基礎的理論,到最後輕則醫治無效,重則會造成醫療失誤,危及病人的性命。近年,香港開始進行中醫規範化,新的中醫師必需先在大學中醫課程畢業,才可以獲得中醫執業試的報考資格。在這個制度下,新一批的中醫師將會更了解中醫的原理,使他們的醫治能力得到肯定。可惜的是,政府雖然設立了這制度,但沒有給予足夠的宣傳,令香港的居民對新一批的中醫師仍然抱有很多的懷疑。
除此之外,政府亦可以在教育中多給予居民對中醫的知識。有很多人都覺得中醫的思維方式有別於一般常人,這是因為中醫保留了不少中醫傳統的文化。中醫的很多原理中,都跟中國文化有着不可分開的關連。在這個宣揚西醫醫理,而對中醫理論不提多字的中小教育制度中,也難怪港人會對中醫抱持懷疑態度了。
總括來說,在香港的制度改進下,中醫的地位得到了不少的提升。香港的中醫業也可望越來越成熟,人才越來越多。雖說“有麝自然香”,但香港政府亦應加強大眾對中醫的認識﹐消除一般人對中醫的誤解,才可以把中醫真正的普及至全港。
**(編者註:“和劑局”,是宋代官府設立的葯局,專門掌管葯材和葯劑的業務經營。“和劑局方”是記錄“和劑局”的成葯處方配本的典籍。)
(B) 向「反國教聯盟」及「學民思潮」黃之鋒同學說一句多謝!
筆者自問愛國愛港,故也十分支持「國民教育」。英國、法國、美國、澳洲、新加坡…等國家都有國民教育,為什麼香港可以沒有?一個國家的人民,認識自己的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事。
不過,也許筆者離開教育圈太久了,丁點兒不知道現在的學生所學、教師所教的是什麼東西。如果正如「反國教聯盟」所說,所教的是“洗腦式教育”,那就很有問題了。我們的下一代,如果沒有培養出獨立思考和分析的能力,不懂分辨是非對錯,那他們怎去面對未來世界日益激烈的競爭?
現在一切已塵埃落定,政府暫停推行強制性「國民教育」。撇開種種是是非非,筆者相信,將來「國民教育科」要繼續推行,一定受到各“持份者”(老師、學生、家長、社會…)的極度關注,從而令到課程內容更有益於學生和切合社會整體的需要,有利於我們下一代的成長。
沒有「反國教聯盟」和黃之鋒同學的努力和付出,也許結果就很不一樣。正因為筆者支持優質的「國民教育」,所以,雖然遲來了,還是要借此一角多謝他們為了下一代而無私的付出和努力﹗
(C) “訴訟融資”,香港擔憂什麼?(一)
「佳保透視」印刷版最後一期(2012年9月第42期)“C)「集體訴訟」開綠燈:路漫漫其修遠兮”提及,外國一些國家多年前已逐漸以不同形式容許“訴訟融資”,但在容許前,也曾出現過不少爭拗。外國過去的爭辯,今天也許能給香港一些啟發。(事實上,已發展的普通法國家,如英國、澳洲、新西蘭、美國…等,均已容許私人機構提供“訴訟融資”(Litigation Funding),香港是唯一仍未改變的地方)。本期開始,會陸陸續續為大家介紹各種正反論據,供讀者參考和自行判斷。
本刊一直深信︰“訴訟融資”制度,一如外國的情況,遲早會在香港盛行。為什麼?主要原因有四點︰
1) 普通法國家以前不容許“訴訟融資”的理據,隨着時代的發展和進步,幾乎已全部站不住腳(不然,他們又怎會先後取消了相關的法律限制?)。作為相對先進的地區,香港不見得有特殊的理據去繼續保留那古舊法律﹔
2) 訴訟費用愈來愈高﹔
3) 民眾以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的意識日益強烈﹔
4) 官辦的“訴訟融資”機構(如“法律援助署”)受制於其自身的官僚僵化制度,將使更多普羅大眾的法律需要得不到滿足。
上述四點原因互為影響和發酵後,結果?縱使仍會有一些既得利益者/團體及一些保守派人仕的反對,但參考其它先進普通法國家的經驗,香港除了向其它普通法國家“併軌”,容許“訴訟融資”在香港推行外,其它選項都只會繼續深化社會矛盾,妨礙香港司法制度的前進和發展!
以下分期逐點羅列反對“訴訟融資”(“反資”)和支持容許“訴訟融資”(“容資”)的論據︰
擔憂(1)︰法庭訴訟會因此而激增
反對“訴訟融資”(1)︰有了“訴訟融資”這制度,法庭的案件會激增。法庭資源有限,這會嚴重影響法庭的服務和整體案件的進度!
贊成“訴訟融資”(1)︰
a) 如果案件真的是因容許“訴訟融資”而增多了,社會和法庭應該高興,因這為意味着過去一些本來因財政原因沒法尋求司法公義的人,現在終於得到這憲法賦予的基本權利!法庭的責任是維持司法公義,如果案件過多,就應考慮加添人手,而不是限制居民得到法庭服務的基本權利。這就等於某地區的基本教育(中小學)學額不足,政府就應該增加學額,而不是限制適齡學生入讀的機會。
b) 當容許“訴訟融資”後,一些得不到機構融資的案件的當事人,就可能不會去作無謂的而且可能勝訴甚低的訴訟。這反而會進一步釋放法庭資源。
c) 就算案件真的増多了,但案件使用法庭的時間很可能會減少了,原因是當與訴雙方知道訴訟人有足夠和有力的資助後,都較願意早日和解而不去冒訴訟的風險。就算選擇繼續訴訟,案件也會因雙方都有律師代表而加快進度。
d) 事實是︰法庭案件的整體進度之所以緩慢,是因為有一大部份案件是“無律師代表”的訴訟人。這些訴訟人要麼不符合法援條件要麼不願申請法援,而他們在訴訟過程中經常佔用法庭大量時間令案件進度緩慢。只要得到訴訟融資並聘用了律師,案件的進度自會加快。
以“案件可能激增”而去反對“訴訟融資”,會否是今天反對者的一個最似是而非的反對藉口?你的看法?
今期暫寫至此,下期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