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作真時真亦假*──法証心理學(作者︰小雲,中文大學心理系同學)
“……在一宗檢控某黑人的案件中,5個目擊證人信誓旦旦地說此人就是犯罪分子,結果被告人被判終身監禁並被投入監獄服刑,事後卻證明罪犯另有其人……”;“……一位神職人員曾經被7名宣誓的目擊證人指証,他就是連續持械搶劫的歹徒,直到真兇不能再忍受道德的折磨而出面自首,該神職人員才得以洗脫冤情……”
以上兩件案件都是真人真事,而且擁有同一共通點:目擊證人作出了錯誤的供詞。
一椿未明朗的案件於法庭上被審訊時,目擊證人的供詞會變得非常具決定性。他們被對方律師嚴詞質問,被席上的法官再三辨證,經過陪審團一致的審核,其供詞往往能影響最終的結果。可是在多方專業嚴謹的監察下,為什麼仍會有以上的烏龍案出現,而且可能只屬冰山一角?是一眾證人睜眼說瞎話,還是另有原因?
法証心理學 (forensic psychology) 告訴你以下的答案:不一定是證人故意撤謊,很可能是他們的記憶出了錯。最離奇的是他們的意識都不知道自己記憶出了錯----就好像那7名宣誓的目擊證人都相信自己給了準確無誤的證供,但結果連他們自己都詫異。一般人知道記憶力會衰退,資料很可能短時間內會被遺忘,但原來記憶還會自我扭曲﹑修改﹑甚至創造。著名心理學家伊麗莎白·羅芙托斯 (Elizabeth Loftus) 解釋,人的記憶會在潛意識下因極大心理創傷﹑環境﹑暗示性的引導﹑審問人員的壓力等等而改變。
Eileen Frankin的受創記憶於一宗其好友被殺案發生的兩年後恢復,清晰地指出當時其父親George Frankin舉起石頭,“跟著好友便倒在地上滿佈鮮血”。George Franklin 即時被判入獄,六年後才上訴成功沉冤得雪。記憶會於人受極大心理創傷時壓抑到潛意識的部分 (也就是再不能被記起或勾起) 以作保護,很久以後也許會慢慢恢復,甚或完全不恢復。可惜,這些受創記憶可能會於重新提起時變得“面目全非”。
再多舉一個例子:在911事件中,你是否記得在電視新聞前第一架飛機撞擊世貿中心,然後第二架飛機亦相繼撞擊?如果你的答案為“是”,那你便跟73%的美國人一樣。可事實是,從沒有第一架飛機撞擊的錄像,只有第二架!由此可見,記憶會隨著訪問者的引導性問題,或是社會的環境帶來更改。從此亦能推出,證人由被警方“循循善誘”的問話,到法庭被律師咄咄逼供,或只是在毫無壓力下勾起某件事的回憶,都很大機會把事情的始末甚至是真實過程全部記錯。
要分辨證人的口供是真是假﹑是意識上的撒謊或是潛意識上的錯誤記憶,單靠法官﹑律師﹑警方仍是不足夠。法庭需要專業心理學家去剖析當事人的心理狀況﹑記憶能力﹑身處的環境等等,以便獲得該口供的可靠程度。或者,最起碼希望可以做到的也許是法官和律師都應先修讀一些相關的心理學課程以提升他們辨別証供的質素。
下一次,我們留意一宗很懸疑的案件時,不要只注意證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充分。試試觀察一下:他所說的,他記得嗎?
(註:這文章刊出時(如有幸被編輯選錄),龔如心/陳振聰的爭產案亦應快有裁決。無論結果如何,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會否令大家反思:法庭真能找出事實真相嗎?………誰對誰錯?孰真孰假?……….)
References:
Begley, S. (2002, September 13) The memory of September 11 is seared in your mind; but is it really true?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p.B1. Elizabeth Loftus,
(*:此句出自曹雪芹巨著「紅樓夢」第五回:“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作者:小雲(筆名)香港中文大學心理系學生
(編者註: “小雲”,現為香港中文大學心理系學生,對心理學及其日常應用有濃厚興趣,中學會考時以拔尖成績獲中大取錄並入讀心理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