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週年加料饗讀者,五妙筆賜稿益生輝
第一期「佳保通訊」於1999 年11月出版,至今期貶眼已過了10週年!除了同事原先準備好的稿件外,今期榮幸得到五位嘉賓賜稿,令10週年特刊生色不少,本刊謹此致謝!
相信從第一期起已有看本刊的讀者,一定不會忘記周錫綸律師。2000年2月、3月及5月,應本刊邀請,周律師於沙田大會堂及屯門大會堂分別舉行了多場講座,就多個交通題目準備演講(包括:“遇上交通意外時怎辦?”、“怎樣確定誰對誰錯?”、“錄取口供時應注意什麼?”、“何謂「不小心駕駛」?”、“如何面對被控告「不小心駕駛」?” 、“被「雷射槍」測出超速駕駛,案件有冇得打?” 、“交通違例之刑事檢控程序怎樣進行?”、“出庭自辯有何應注意的技巧?”),有曾參與的讀者都覺獲益良多!士別多年,周律師自然功力大進。本刊有幸請得他就近期的一些獨特經驗,再為讀者提筆分享。“私人檢控”雖不是新鮮事物,但也絶非“隨隨便便”之事!欲更多了解,請一讀周律師的來稿。
阮偉明先生在汽車教育界人脈甚廣,有關「持續專業進修」的文章,更是所有「註冊車輛維修技工」所需細讀的!事關你的“飯碗”,建議所有車房技工務必一讀!
Irene Wong女士關於“颱風下駕駛,保險仍有效嗎?”一文,以Irene在保險業界的經驗及知識,她的意見肯定有極高的權威性。如果你有很多機會在颱風下駕駛(例如是“揾食車”),Irene的文章你甚可錯過?原稿為英文,讀者可在本公司網站閱覽英文原稿,中文版為編輯所翻譯。
香港駕駛學院是培訓駕駛者的專業機構,由他們講汽車安全,所有司機都應要看看!過去數年,本港發生過多宗汽車落長斜失事的嚴重交通事故,做成不少死傷。如果你經常有機會駕車落斜,學院今期的稿件“享「落」旅程!”更應細讀!十年前本刊創刊時得到“香港駕駛學院”大力支持,提供多篇有份量的文章,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又再次邀得學院為我們執筆以饗讀者,本刊同仁謹以致謝!
最令編者驚訝的其中一篇來稿,是正在中文大學心理系就讀的拔尖生“小雲”寫的“假作真時真亦假──法証心理學”。年青的一代勇於投稿及發表自己的意見,實在值得鼓勵!讀者可能都知道,法官判案時很多時都要依賴原告/被告/証人所提供的証據,特別是他們在庭上作供時的表現。經常會看到法官在判詞上這樣寫道:“本席小心考慮過雙方及証人的証供及作供的過程。本席裁定証人是誠實可靠的証人。本席接受他的証供,故判被告人罪名成立,入獄XX月…..。”讀完小雲的文章,你敢講法官的考慮一定不會錯嗎?
香港法庭在刑事案件的“定罪率”(Conviction rate)是全球最高之一,資深大律師Clive Grossman最近便直指香港的定罪率(>90%),可能已接近北韓的定罪率,也就是說,被拘捕及被檢控者,“差不多肯定要被判監禁”!他的批評引起法律界及司法界頗大迴響及爭議。究竟是香港的檢控方調查深入証據搜集充份,以致定罪率偏高,還是如Grossman所說,“高定罪率是(法官)建基於一個舒適的假設,就是所有控方証人,包括警方、ICAC,特別是串謀者及其它污點証人等都是一定在講真話,無論他們的証供裏有何瑕疵!”
也許,下列一些數字的比較,更能讓讀者了解問題所在:在英國,2008-2009年的定罪率是約81%,但在扣除被告不抗辯而認罪的案件後,定罪率(即經過審訊後)僅為7.7%。而在香港,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的定罪率約為94%,但在扣除不抗辯而認罪的案件後,定罪率仍達73-79%,遠超於英國的7.7%!!!
問題出在那裏?是控方英明,還是辯方無能,還是“疑點得益歸被告”、“寧緃無枉”等普通法的定罪原則只是句騙人的空言?抑或是正如“小雲”所說,法官和律師都應先修讀一些相關的心理學課程以提升他們辨別証供的質素?有誰可以告訴我們問題出在那裏嗎???
再一次多謝嘉賓來稿,並請讀者雅正及多提意見!
